1. 七座及以下小型乘用车,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千米且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2. 车辆应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3. 车辆登记牌照为浙G牌照;
4. 燃油车车辆购置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轴距不小于2600mm,车辆购置税在15万元以上的,可不受该车辆参数标准限制;
5. 新能源汽车轴距应不小于2600mm,纯新能源动力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6.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要求;
7. 应安装车辆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以上条件涉及相关文件的获取,请参阅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