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本政策中的关联公司包括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舒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快驾易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桔安运科技有限公司、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滴滴金科(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他构成关联方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