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网约车车辆租赁商家规则管理白皮书》
版本修订公示
各位合作伙伴,大家好:
为了能让「白皮书」中的规则更好地得到落实,适应更多的管理场景,平台于基于2022年Q4各方反馈进行了修订。黑色加粗字体为未修改的部分,红色加粗字体为修改部分:
>>点击下载修订版「白皮书」
本次修订核心变化如下:
1、更新【第一章 总则 2) 本白皮书的适用范围】
由于保定市车辆规模不足,将从白皮书管理模式中移除:
B 类城市:沈阳市、珠海市、常州市、哈尔滨市、保定市【移除】、长春市、石家庄市、绍兴市;
该规则将于2023年Q1逐步执行。
2、更新【第五章 商家服务评级规则 4. 1) 月度评级指标及计算规则】
本次仅为文案更新,实际计算口径一直是按照本次修改的文字逻辑执行的:
商家有责投诉率=司机进线且商家有责投诉量/商家所有存续的在租订单量
该规则已经正在执行,注:如果司机进线后未关单,反复因同一问题进线,只记一次,但如果进线后关单,再次因相同问题进线再开单则会再记一次。
3、更新【第七章 车司营运服务商(ACP、DCP)分润管理 5.ACP、DCP 的降级及准出】
对于获得四级的商户,平台将不再直接准出为分润商家,而是根据商家能力有选择地降级或不降级至ACP:
2) 违规或不达标准出
平台有权对触发以下场景的 DCP 或 ACP 准出分润商家:
......
2.4)商家评级获得四级的【移除】
3) 绩效降级
3.1)商家评级为四级的DCP
平台有权对商家评级为四级的DCP有选择地降级至ACP。如未被降级至ACP,则保留DCP身份,除不可获得当周期的车管分润(A类分润),可获得司管分润和运力分润(B类和C类分润)。如被降级至ACP,则降级后的所有分润均无法获得,直至下一个评级周期重新评判;
该规则将于白皮书公示后开始执行。
4、更新【第九章 权益与违约 3.权益和违约细则 2) 违约管理措施】
明确平台将在违规行为管理上使用的管理方式:
2.1) 平台回访调研
为了确保租赁商家在平台上合规经营,规范租赁商家行为,切实维护司机合法权益。平台会不定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回访、线下考察的方式进行调研,以摸清问题,规范租赁商家依法合规在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针对违规行为,将视违规行为和影响按照商业违约条款依法处理。
该规则将于白皮书公示后开始执行。
5、更新【第十二章 费用项价目表 2.各城市的平台服务费、交付服务费及停车费价目表】
从2023年01月11日开始,中心仓将收取交付服务费,同时调整部分城市停车费价格,具体详见下表:
费用规则:
1) 平台服务费:平台会按照租期一次性生成账单,并季度频次滚动收费。已生成的账单正常收费,即使提前退车也不会退还已收取部分或取消未收取部分费用。当天提车当天退,不生成渠道费账单;
2) 交付服务费:车辆在平台司机中心门店进行交付,交车成功收取交付服务费,不成功不收费;
3) 停车费(车辆服务费):车辆停放在平台司机中心门店,按天计费,车辆离开司机中心后停止计费,无论是否交付车辆(包括CP退库),停车费都将收取;
该规则将于白皮书公示后(01月1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