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版本
2021年10月7日生效

本《滴滴青桔单车用户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并遵照执行。

使用须知:
在您(以下简称“用户”)(如下定义)注册、使用滴滴青桔单车之前,请您先仔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特别是加粗字体部分,若您是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的陪同和帮助下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或无法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请您停止后续操作。您通过平台(包括滴滴APP单车平台、滴滴青桔骑行微信小程序、滴滴青桔APP,下称“平台”或“平台方”)页面或其他任何方式点击确认即视为您完全同意并理解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一、 定义
1.1 用户:通过点击确认选项签订本协议后注册账号并成为平台租赁车辆的终端用户(简称“用户”)。
1.2 出租方: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为接入平台的滴滴青桔单车所有者及运营方,并通过平台向用户提供车辆租赁及其相关服务(简称“出租方”)。
1.3 车辆:指出租方通过平台向用户出租的滴滴青桔单车。(简称“车辆”)

二、租车条件
2.1用户应已具备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用户应为12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的人士。如用户未满12周岁或患有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骑行的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骨折等各种疾病的或处于包括但不限于醉酒期间的,不得注册、使用本服务)和骑行能力。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或前述与使用车辆相匹配的骑行能力,则用户本人及其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
2.2 用户应保证提供给平台方的注册资料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按照平台方的相关指示及注册说明完成身份实名认证程序。若用户提供违法、虚假、无效资料或出租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违法、虚假、无效资料,出租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为用户提供租赁服务。

三、订单与租金
3.1 用户通过使用平台上的扫码方式解锁出租方车辆,即视为租赁车辆订单开始,租金及相关服务费按照平台上显示的计费标准或计价规则开始计算。
3.2 用户到达目的地完成订单时,应及时进行车辆上锁,车辆上锁即视为租赁车辆订单结束。平台中会显示最终实际发生的租金及相关服务费,用户应使用相关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信用卡、借记卡等,具体以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为准)立即支付全部费用。
3.3 在用户拒绝支付或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服务费时,包括但不限于租车服务费用、违章费用、维修费用、以及调度管理费、车辆管理费等,出租方有权以合法途径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送达催款通知、催款函、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用户存在上述行为时,出租方有权暂停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知平台及滴滴平台下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法律后果。
3.4预付资金
3.4.1为向用户提供优质、优惠的车辆租赁服务,出租方将通过平台或其它渠道发布骑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周卡、月卡、季卡、年卡等),用户可自主购买及使用(具体购买、使用、退卡规则以平台展示为准)。
3.4.2出租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同时,出租方承担保障专用存款账户内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承诺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机构监管要求管理、使用预付资金,确保用户预付资金安全,如出租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使用该资金的,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4.3为便于资金结算,用户预付资金在存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出租方所有。

四、权利与义务
4.1 用户权利与义务
4.1.1用户在使用车辆服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户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骑行地的特殊规定,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
(2)遵守与车辆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驾驶车辆不得饮酒、醉酒,不得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
(4)未经授权,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侵入、访问、记录、盗取、传播车辆服务系统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车辆租赁服务进行任何损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车辆租赁服务;
(7)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论车辆处于上锁或开锁状态,用户不得以除正常骑行外的其他方式将车辆或其他任何部件转移到任何区域。
(8)不得弄虚作假,通过刷单或刷奖等行为损害平台方或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同一个身份证关联多个账户、利用同一设备信息和同一辆车进行高频成单、短时间内反复成单等。
4.1.2 用户应当遵守本协议规定以及平台发布的用户文明骑行相关规定(以下称“规定”),用户违反规定不当使用车辆的,出租方有权依据规定通过平台对该用户的账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行为分/信用分值、临时或永久冻结用户账号及/或限制或停止向其提供车辆服务,并且将视情况进行报警处理。
4.1.3 为保护用户账号安全,会员账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授权/允许/默许(授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用户会员账号为第三方解锁车辆、向第三方披露用户本人会员账号及密码等)除本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其账号租赁车辆,否则由用户本人自行承担上述行为给本人、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出租方遭受的相关损失。
4.1.4 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使用、骑行、停放出租方车辆遭受行政处罚或任何政府处理的,出租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该等用户的行为分/信用分值、临时或永久冻结用户账号及/或限制或停止向其提供车辆服务。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车辆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或是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的,否则出租方将不承担责任。
4.1.5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注册、使用、骑行、停放出租方车辆,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车辆扣押的,用户有义务在依法缴纳相应罚款或者承担其他行政处罚后,要求有关部门解除该等车辆的扣押措施并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车辆扣押产生的停运损失、车辆被损坏、丢失后产生的损失)。
4.1.6 用户在实际使用车辆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检查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车辆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用户对于发现故障的车辆,应停止使用。若该车辆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用户仍坚持骑行的,用户应承担因此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4.1.7 用户还车时应将车辆妥善上锁且完成相关还车手续。若出现车锁故障导致无法上锁的情况,用户需保管好所使用车辆并第一时间拨打客服电话,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安全并处理故障。在车辆车锁不存在故障的情况下,因用户原因不上锁或者未成功履行还车手续,而造成车辆失窃、损坏的,用户应向出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4.1.8 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及还车期间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出租方无保管义务,相应的财物遗失风险由用户承担。
4.1.9 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造成车辆损坏的,具体包括用户私自拆解车辆、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任何第三方在用户租赁期间损坏车辆等情形,用户应该按照该车辆实际价值及车辆停运损失、出租方支付的车辆维修费用等对出租方进行赔偿。
4.1.10 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应当对于租赁的车辆承担妥善保管义务,若因用户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车辆遗失、毁坏的,用户应按该车辆实际价值及车辆停运损失、出租方支付的车辆维修费用等对出租方进行赔偿。
4.1.11 用户私占车辆的,包括但不限于给车辆上私锁、将车辆置于其他用户无法使用的地点等,用户应当归还车辆,并赔偿出租方因车辆停运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因用户私占造成车辆损坏的,还应当按照车辆实际价值、出租方支付的车辆维修费用等对出租方进行赔偿。
4.1.12 出租方有权通过通知、提醒、报警、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2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4.2.1 用户同意:鉴于服务的特殊性,出租方有权视必要性随时变更、中断、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除紧急情况外,出租方应事先通知用户。如变更、中断、终止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出租方应向受影响的用户退还剩余的服务费。
4.2.2 出租方有权对用户使用租赁车辆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使用车辆行为进行评价。如用户在使用车辆服务过程中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出租方有权要求用户纠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轻不当行为(如有)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中断或终止用户使用服务的权利,调整用户的行为分/信用分值,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车辆管理费、调度管理费等,以减轻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2.3 为提高用户体验,出租方将不断优化电子围栏技术以明确运营范围,并通过平台向用户展示城市运营区、禁停区、建议停放区等,请用户在用车前查看该运营范围。用户到达目的地完成订单时,需将车辆停放至平台页面推荐的停放区或停车点或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其他停车点,避免将车辆停放至平台页面划定的运营范围外的区域、禁停区、明文禁止共享车辆进入的区域等,否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和/或消除用户的不当行为的影响,并有权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车辆管理费、调度管理费。
4.2.4 为规范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车辆的用户(下称“厦门市用户”)的使用行为,应当地监管部门要求,针对厦门市用户进行如下用车行为管理:
(1)用户将车辆停放在运营区外或者禁停区内的,出租方将按照 50 元/次收取调度管理费。
(2)用户将车辆停放在运营区内的停车点外的,出租方将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处理:针对用户首次违停行为,出租方通过平台向用户提示后则不收取额外费用;用户第2次违停的,出租方将收取20 元车辆管理费(又称“调度费”);用户存在3次及以上违停行为时,出租方将有权按照50 元/次收取车辆管理费。
(3)如果用户在一个自然年出现 3 次上述(1)或(2)行为的,出租方除了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外,可在该自然年内限制用户用车。
如用户对上述费用收取有异议的,可以向滴滴青桔客服申诉,申诉成功的将对用户进行返还。

五、保险
用户确认并同意:
5.1 用户确认并同意在用户使用本协议约定之服务时,出租方/平台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向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保险。
5.2用户应配合提供理赔所需的所有合格资料和/或证明,若因用户未能按照要求提供齐备的合格资料和/或证明,导致用户不能按照保险政策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的,用户同意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5.3 用户需注意:保险公司仅对用户本人在使用车辆的租赁期间发生理赔情形进行保险理赔。若用户将会员账号提供给三方使用或将解锁车辆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的,导致用户不能按照出租方的保险政策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的,由用户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5.4用户确认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租方/平台将有权调查并对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或提起民事诉讼,并有权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报告司法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进行的调查、听证、起诉等。

六、知识产权
6.1 出租方提供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设计、零件、结构、车辆整体车身、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等,均由出租方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修改、反向工程、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前述内容。
6.2 出租方对其获取或持有的运营数据享有全部权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保存、使用、复制、改编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数据。
6.3 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出租方持有的商标、品牌、标识及产品、服务名称等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它处理,或者表示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另行处理。

七、免责声明
7.1用户在承租车辆期间仅限个人使用,严禁转租或转借、转交于他人使用、骑车载人、物品超重、挂载不当等不当行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车辆损失或信息泄露导致的损失等均由用户承担,出租方同时保留向用户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7.2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损坏、故意涂污、擅自拆解车辆及其相关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用户承担。
7.3用户在租赁车辆期间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与争议的,应由用户与第三方自行处理纠纷,出租方可以选择是否提供必要的协助。
7.4不可抗力
用户同意,出租方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自然灾害,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 如因出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特别说明:如因出租方原因(车辆被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存在故障、质量缺陷)导致的事故,出租方仅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除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以法律规定为准),但前提需用户提供相应的合格资料和/或证明。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出租方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出租方租金、车辆损失或出租方为追究用户责任产生的合理诉讼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合理的商誉损失等)。

九、协议变更与终止
9.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运营需要或为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出租方将在必要的时候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更新,并通过在平台上发出公告、站内通知等合理的方式向您进行提前通知,上述修改更新内容将在相关更新说明中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通常情况下不短于发布之日后七个自然日。如用户对于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不同意的,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约定之服务;如用户在协议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服务的,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
9.2 用户在承租车辆后,因车辆故障导致无法骑行的,用户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9.3 用户发生以下情形时,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用户发生盗用他人账户或冒充他人租赁车辆、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多次违反相关约定义务的;
(3)用户行为存在异常,出租方合理怀疑用户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行为,如果不解除本协议则可能对出租方、任何其他第三方、公共秩序或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4)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情形;
(5)其他可以解除本协议的情形。
9.4 本协议终止后,出租方会删除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保存的,依照其规定;除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出租方无义务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的第三方披露前述信息。同时,出租方保留追究因用户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

十、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出租方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软件内公告或消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达等方式进行;除常规的信件传达以邮戳载明签收日期为送达日外,其他该等通知均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及与之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冲突法除外)。
11.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15日仍未达成解决方案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2.1 用户注册、登录平台账号、获取和使用出租方提供的车辆服务等行为将视为接受并同意本协议。平台线上不时发布的声明、规范、规定、骑行卡规则、隐私政策、行为分/信用分规则、营销活动规则等其他规定均属于本协议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均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友好协商,制定最大程度符合原条款的新条款。
12.2 任何一方当事人放弃或者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不应视为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与此类似的一切权利。
12.3 针对本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出租方已向用户做出必要、全面的解释和说明。用户确认其是在与出租方对本协议之内容理解完全一致且清晰的前提下自愿签署本协议。
12.4 本协议是各方就提供或使用本协议约定之服务所达成的完全合意;本协议签署后,之前存在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意均无效。
滴滴青桔单车用户租赁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