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一、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顾客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滴滴外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商家用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本规则中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含食品质量投诉事件)。
三、 平台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水平和能力,把保障顾客用户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努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害。
四、 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的责任、程序和措施,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序进行。
五、 平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日常监控管理,督促商家用户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六、 平台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以下保障:
(一)平台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并定期对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专业性。
(二)平台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划拨经费,保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及时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及针对事故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的成员在事故处置期间全天24小时待命,确保及时收集事故信息,掌握事故发展动态,并能及时向食药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报告。
七、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分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因食品问题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
(2)因食品问题造成3人以上器官组织损伤出现严重功能障碍或重度残疾的。
(3)因食用食品造成10人以上出现中毒症状,或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出现轻度功能障碍的或明显身体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腹泻、呕吐、腹痛等)。
(4)其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因食品问题造成1人以上器官组织损伤出现严重功能障碍或重度残疾的。
(2)因食用食品造成3人以上出现中毒症状,或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出现轻度功能障碍的或明显身体损害的。
(3)24小时内10人以上投诉同一商家用户销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变质、过期、存在异物等)。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3人以下出现中毒症状,或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出现轻度功能障碍的或明显身体损害的。
(2)24小时内3人以上投诉同一商家用户销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人以上投诉同一商家用户销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八、 平台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类投诉举报的,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事故情况,评估事故等级,并及时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协调各方资源,按以下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平台将及时详细调查事故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快速制定处置方案,并予以执行。
(2)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平台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应急措施:
a. 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组织平台各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保障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推进。
b. 快速安排专人进行事故的详细调查。
c. 及时联络食药监管部门及其他届时需要联络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寻求指导、帮助;依法向食药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d. 协助食药监管等相关部门、顾客用户、商家用户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进行检验。
e. 事故调查期间,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可对商家用户暂停提供平台服务,要求合作配送服务供应商暂停向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配送员安排配送工作。
f.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商家用户和相关人员救治相关顾客用户,协助医疗机构做好相关顾客用户的救治工作。
g. 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平台将要求商家用户召回、停止销售并销毁,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要求商家用户销毁或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h. 持续跟进事故处置情况,与食药监管等相关部门保持联络沟通,结合事故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事故处置方案,直至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
九、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一)如经核实事故确因商家用户或平台合作配送服务供应商的配送员原因造成的,受损顾客用户有权直接向商家用户、配送员主张赔偿,平台将予以协助,如顾客用户与商家用户、配送员无法协商一致且经平台协调后商家用户、配送员仍不予以赔偿的,平台与多方构建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将予以启动,以维护顾客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平台工作人员如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据公司制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交由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如经核实食品安全事故确因商家用户或平台合作配送服务供应商的配送员原因造成的,平台将严格按照平台规则、相关协议追究商家用户、配送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三)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规则。
第三章 附则
十、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十一、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施行之前平台将在平台中予以公示以此通知商家用户,修订后的规则将于生效日起施行。
商家用户如不同意修订内容的,商家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平台;如商家用户继续使用平台的,则视为接受修订内容。
十二、 本规则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