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別提示
1.1 本《的士資訊平台使用者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是您(以下簡稱「您」或「使用者」)與滴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者「我們」)之間關於您在滴滴的士資訊平台(以下簡稱「滴滴平台」、「的士平台」或「平台」)中註冊並使用滴滴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透過PC版、流動裝置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內置小程式等版本)以及您透過滴滴平台獲得相關資訊、建議及/或服務等相關事宜所訂立的協議。
1.2 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並充分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滴滴平台發佈的法律聲明及私隱政策、平台規則等其他規定均屬於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滴滴平台提供的服務之前,必須同意接受本協議。當您按照註冊頁提示填寫資料、提交註冊申請、閱讀並同意本協議且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協議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您應立即停止註冊程序。
1.3 您明確同意,滴滴平台有權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或營運需要,不時對前述協議、條款和本協議進行修改並在本平台公佈,該等協議和條款一經公佈,立即生效,滴滴平台無需另行通知您。您應主動不時查閱滴滴平台的公告或通告,若不同意修改內容,您可以停止使用平台服務。若繼續使用的士平台服務,則視為您接受本公司對前述協議和條款的修改。
1.4 滴滴平台是本公司擁有合法權益的,為使用的士資訊平台服務的司機和乘客提供相關資訊技術服務的網絡平台。您應認真閱讀、充分理解本協議中各條款的內容,特別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責任的免責條款、對您的權利限制的條款、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司法管轄和適用法律的條款。
1.5 請您審慎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協議的內容以及滴滴平台公佈的所有相關協議、規則等。如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請您在法定監護人的陪同下閱讀,並作出任何同意或使用。註冊成為滴滴平台的使用者以及使用平台提供的的士資訊服務即視為接受上述協議和規則,以及同意滴滴不時對上述協議和規則所作出的修改、刪減及補充。
2. 服務內容
2.1 滴滴平台向您提供的士服務供應商的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司機資訊、車輛資訊等,並同時向的士服務供應商提供您的載客用車需求(不包括載貨等其他用車需求),以便促成您與的士服務供應商之間達成的士服務協議。
2.2 為避免誤解,特澄清如下:滴滴平台不提供的士服務,而是為您和的士服務供應商之間提供資訊及技術支援,協助您與的士服務供應商之間達成的士載客服務協議的網絡資訊技術平台,滴滴與個別的士服務供應商為獨立合約方,個別的士服務供應商有權自由選擇是否使用本平台。滴滴平台不對的士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承擔責任,也不對任何一方使用的士服務過程中可能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特別或相應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2.3 對於您使用的士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所支付的費用,將由的士服務供應商向您提供相應的發票。
2.4 現時,您可以免費下載和使用滴滴平台的程式和服務,但我們保留日後就程式和/或服務向您收費的權利。如果我們決定收取此類費用,我們將向您發送通知,並允許您選擇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如果您自費用生效日起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則我們有權不向您提供該等收費服務。
2.5 您同意並確認,本公司僅提供相關的網絡資訊服務,除此之外與使用網絡資訊服務有關的裝置(如個人電腦、手機、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或移動網絡有關的裝置)及電訊服務供應商收取的相關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為使用流動網絡而支付的手機費)均應由您自行負擔。
3. 知識產權聲明
3.1 滴滴平台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版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以及相關的所有資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表述及其組合、圖示、圖飾、圖表、色彩、介面設計、版面框架、有關資料、印刷材料、或電子檔案等均受相關法律的保護,除涉及第三方授權的軟件或技術外,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已獲得上述知識產權的相關權利。
3.2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為牟利或非牟利性的目的自行實施、利用、轉讓或容許任何第三方實施、利用、轉讓上述知識產權,本公司保留追究因上述未經許可行為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之權利。
4. 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4.1 使用者理解,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絡資訊服務的平台(如互聯網網站、移動網絡、手機應用程式等)或相關的裝置進行更新、檢修或者維護,而且使用者的裝置接入互聯網的能力,受全球網絡的穩定性、技術狀態、使用者所在地與使用的網絡、電力供應、政府管制、電腦病毒、黑客攻擊等既存不確定因素限制,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服務中斷或延遲,您同意本公司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4.2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本公司有權隨時或立即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網絡資訊服務而無需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 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屬實或不再屬實;
• 您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使用規則;
• 您在使用收費網絡資訊服務時未按規定向本公司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 您的行為違反適用法律。
4.3 本公司有權不時地添加、更改或刪除滴滴平台的服務及/或暫停、中止或完全終止滴滴平台而無需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您繼續進入滴滴平台,即表示您已同意並接受滴滴隨時採取任何此類行為。
4.4 使用者註冊的帳戶或使用滴滴平台的行為、方式不得存在違反法律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況,如存在上述情況,使用者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本公司有權禁止使用者繼續使用該帳戶或停止使用者繼續使用滴滴平台,或依據相關法律或法庭命令,將相關使用者資訊提供給政府、法院或執法機構,如因此對本公司造成損失的,使用者應予以彌償。
5. 使用規則
5.1 使用者成功註冊後,本公司將給予每個使用者一個使用者帳號,該帳號歸本公司所有,但使用者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將獲得帳號的使用權。帳號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本協議禁止以任何形式饋贈、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該帳號。使用者承擔帳號與密碼的保管責任,並就其帳號及密碼項下之一切活動(不論是否由使用者本人所為或得使用者本人授權而為)負全部責任。同時根據滴滴平台與滴滴平台及其他合作平台的相關協議,使用者的帳戶(包括個人資料)資料在其他滴滴平台可通用,您無需另外註冊帳戶,即可享受滴滴平台為您提供的全方位出行資訊服務。
5.2 使用者不應將其帳號及密碼透露、轉讓、出借或售賣予第三方使用。如使用者發現其帳號遭他人非法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攻擊行為或使用者的保管疏忽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責任,概由使用者本人承擔,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造成本公司責任,使用者同意賠償本公司的損失。
5.3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有權根據《個人資料保護及私隱政策》或您的同意,在提供網絡資訊服務過程中以各種方式投放各種商業性廣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商業資訊,並且,使用者同意接受本公司透過電郵或其他方式向使用者傳送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資訊。使用者同意本公司無須對前述廣告或促銷訊息的內容負責,使用者應自行審慎判斷內容的正確性與商品或服務品質。若使用者希望撤銷其同意,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及私隱政策》中指定的條文。
5.4 使用者在使用滴滴平台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 遵守所有與網絡資訊服務有關的網絡通訊協議、規定和程序;
• 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絡資訊服務系統;
•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滴滴平台服務侵犯本公司的商業利益,包括並不限於發佈未經本公司許可的商業廣告;
• 不得利用滴滴平台網絡資訊服務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或移動網絡正常運行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 不得利用本產品提供的網絡資訊服務上載、展示或傳播任何虛假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駡性的、恐嚇性的、暴力性的、庸俗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資訊;
• 不得侵犯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 不得利用滴滴平台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於本公司的行為。
本公司針對某些特定的滴滴平台網絡資訊服務的使用透過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滴滴網頁公告、電郵、短訊提醒,手機提醒,應用程式提醒等)作出的任何聲明、通知、警示等內容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使用者如使用該網絡資訊服務,視為使用者知悉並同意該等聲明、通知、警示的內容。
5.5 本公司根據滴滴平台的個人資料保護及私隱政策和資料保障條款,有權對使用者使用滴滴平台網絡資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免費或付費服務)的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包括但不限於對使用者儲存在本公司的資料進行審核),如使用者在使用網絡資訊服務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本公司有權要求使用者改正或直接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或刪除使用者張貼的內容、暫停或終止使用者使用網絡資訊服務的權利等)以減輕使用者不當行為對滴滴和其他使用者造成的影響。因使用者自身行為需向第三方承擔的責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擔,與本公司無關。
5.6 使用者作為乘客使用滴滴平台時,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外資訊,若使用者多次無故取消行程,我們有權根據滴滴平台的相關規則,向相關使用者收取行程取消費,並有權在使用者完成支付行程取消費之前,暫停使用者使用滴滴平台的全部或部分服務。
6. 授權及許可
6.1 在您遵守本協議的前提下,我們授予您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轉讓的如下特許:以將一份應用程式副本下載並安裝到您擁有或控制的單台流動裝置上,並僅出於您自己的個人用途運行此應用程式副本。
6.2 您不得:(1)以任何方式許可、再許可、出售、轉售、轉讓、分配、分發,分享使用服務或應用程式,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商業開發或提供應用程式給任何第三方;(2)修改服務或應用程式,或者據此創建衍生產品;(3)創建指向服務的互聯網「連結」,或在任何其他伺服器或基於無線或互聯網的設備上「設計」或「鏡像」任何應用程式;(4)反向工程或取用應用程式設計或構建競爭產品或服務、使用類似於服務或應用程式的設想或圖形來設計或構建產品,或抄襲服務或應用程式的任何設想、特點、功能或圖形,或(5)啟動自動程式或腳本,每秒發送多個伺服器請求或過度加重服務或應用程式負擔或妨礙其工作和/或性能的程式。
6.3 此外,您不得:(1)發送濫發訊息及垃圾郵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違反適用法律的重覆或不受歡迎的郵件;(2)發送或儲存侵權、淫穢、威脅、誹謗或者其他非法或侵權資料,包括危害兒童或觸犯第三方私隱權的資料;(3)發送或儲存包含軟件病毒、蠕蟲、木馬或其他有害的電腦代碼、檔案、腳本、代理或程式的資料;(4)阻撓或擾亂網站、應用程式、服務或其所含資料的完整性或性能;(5)嘗試未經授權地取用網站、應用程式、服務或其相關系統或網絡。
6.4在適用法律的要求或容許下,我們將協助執法部門調查任何使用者的違法行為,如果我們認為任何內容違反本協議或以其他方式危害與滴滴相關的網站、滴滴平台及/或其中的服務或應用程式,我們保留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刪除或禁用對該等內容的存取權限的權利。
7. 免責聲明
7.1 基於本公司和滴滴平台的業務性質,和其對其使用者之行為的有限控制,使用者明確同意本協議內的所有免責條款為平等和合理之條款,其使用本公司網絡資訊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行承擔;因其使用本公司網絡資訊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亦由其自行承擔,本公司對使用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7.2 本公司對網絡資訊服務不作任何類型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網絡資訊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和對使用者特定目的的針對可用性,對使用者在任何情況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網絡資訊服務所產生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後續的損害及風險,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7.3 使用者同意,對於本公司向使用者提供的下列產品或者服務的任何品質缺陷本身及其引發的任何損失,本公司無需和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 本公司向使用者免費提供的各項網絡資訊服務;
• 本公司向使用者贈送的任何產品或服務;
• 本公司向使用者附贈的各種產品或服務。
7.4 使用者同意,滴滴平台所提供的功能受制於法律規定,即與本平台的功能和條例有抵觸時,應以當地法律規定為準。任何使用者透過滴滴平台服務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違反當地法律規定的行為,該後果應由使用者承擔。如有舉證需要,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本公司可以向有關政府或執法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作為證據。
7.5 使用者同意一切因使用滴滴平台服務而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因此產生的糾紛和交通事故,均應由司機使用者承擔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如有舉證需要,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本公司可以向有關政府或執法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作為證據。
7.6 使用者同意並理解滴滴平台提供本協議所列的服務,但滴滴無須對使用者使用服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例如乘客於乘車時遺失物品、司機的車輛因乘客個人行為造成污損(如乘客在車上濺翻食物飲品、嘔吐等)、或因司機或乘客對於車程需時估計錯誤所造成的損失(無論是否事先告知司機、乘客或本公司均同)。使用者間應自行解決因上述事項所發生的爭議。
7.7 我們使用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供應商(以下簡稱「電子支付服務商」),將您的第三方電子支付帳戶關聯至您的滴滴平台個人帳戶,以處理您使用服務相關的付款和支付等。除了受到本協議的約束之外,亦受電子支付服務商及信用卡/提款卡發卡行的條款和個人資料政策的約束。我們對於電子支付服務商或銀行引致的錯誤概不負責。我們將獲取與您使用服務相關的特定交易明細。在使用該等資訊時我們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透過此支付安排法規和公司的各項政策。
8. 彌償
8.1 若您接受本協議並使用滴滴資訊平台中的各應用程式及/或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對於因以下事項產生的或與以下事項相關的任何及所有對滴滴產生之申索、費用、賠償、損失、債務和開銷(不論涉及第三方與否,包括律師費和訟費),您應該對我們予以彌償,使我們免受任何損失。
• 您觸犯或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任何適用的法律;
• 您觸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利;
• 您使用或濫用滴滴應用程式或服務。
8.2 您透過滴滴平台與的士服務供應商達成的的士服務協議,應由的士服務供應商履行並承擔相關責任。對於您享受的士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的士服務供應商(或司機)承擔。滴滴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 協議修改
9.1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本協議的內容發生變動,本公司將會直接在本平台公佈修改之後的協議內容,該公佈行為視為本公司已經就修改內容通知使用者。
9.2 如果不同意本公司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作的修改,使用者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網絡資訊服務。如果使用者繼續使用網絡資訊服務,則視為使用者接受本公司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作的修改。
10. 通知送達
10.1 本協議項下本公司對使用者作出的所有通知,均可透過平台公告、電郵、手機短訊、文字資訊或常規的信件寄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於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10.2 使用者對本公司作出的通知,應當透過本公司對外正式公佈的通訊地址、傳真號碼、電郵地址等聯絡方式送達。該等通知於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本公司。
11. 法律管轄
11.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對於任何爭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享有司法管轄權。
11.2 若本服務條款的任何部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相抵觸,則該等條款將參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進行修改。該條款的抵觸、無效性或修改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之效力。
11.3 就《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而言,使用者同意﹕
• 除非本協議特別註明,否則使用者以外的第三者無權强制執行或享受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利益;
• 滴滴有權更改此服務條款的任何條款,而不需要第三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