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風車資訊平臺用戶協議
「滴滴」順風車資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順風車平臺」),是由樂迪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營運,向順風車平臺中的用戶(即共乘乘客與順風車車主,以下統稱「用戶」)提供順風車資訊共用及其附屬資訊交換服務。
順風車資訊平臺用戶協議(以下稱「用戶協議」)適用於您訪問順風車平臺,以及在通過順風車平臺發佈或接受其他用戶發佈的資訊,享受本公司向您提供資訊、建議及服務等行為。
在註冊成為順風車平臺的用戶之前,請先仔細閱讀本用戶協議以下條款。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共乘乘客」(以下稱「乘客」)是指,以共乘他人車輛方式按一定路線出行為目的、在順風車平臺上以發佈自己的出行路線或接受順風車車主的順路路線等方式,發起共乘行為,並通過順風車平臺與順風車車主達成共乘的個人。乘客共乘在主動發起共乘行為前,需將手機號碼在順風車平臺成功註冊。
1.2 「順風車車主」(以下稱「車主」)是指20歲以上、65歲以下且取得臺灣駕照1年以上,按一定路線駕駛機動車出行,且自願以與他人達成共乘為目的、在順風車平臺發佈自己的出行路線,或接受他人的共乘需求,並通過順風車平臺與乘客達成共乘的個人。車主在發佈共乘路線前或接受他人共乘需求前,需將手機號碼在順風車平臺成功註冊,並主動上傳個人駕照、身分證及車輛車號等資訊。
1.3 「順風車平臺」向您提供獲得共乘機會或發佈共乘需求的途徑。您可以通過註冊成為順風車車主,或通過順風車平臺發佈共乘需求而獲得本公司提供的相應資訊服務。
1.4 一旦乘客通過順風車平臺發佈共乘需求資訊,即用車時間、起始地點及目的地等,乘客同意本公司即時地通過資訊匹配,將該資訊通過順風車平臺推送給與其有相鄰起始地點及目的地,且有可能與其達成共乘的車主。
1.5 本公司提供的並不是出租、用車、駕駛或運輸服務,我們提供的僅是平臺註冊用戶之間的資訊交互及匹配服務。如果用戶的共乘需求資訊被其他用戶接受並確認,順風車平臺即在雙方之間生成順風車訂單。本用戶協議的第二條與第三條內容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建議,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說明,以便雙方理解遵守。
第二條 順風車乘客的權利與義務
2.1 乘客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保證其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本公司在任何時候都有權驗證乘客所提供的資訊真實性。由於乘客提供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所導致的任何責任或損失,應由乘客獨立承擔;
2.2 乘客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等候共乘,如因乘客原因無法繼續共乘,乘客應通知車主,主動取消訂單,並支付相應補償;
2.3 乘客不得在共乘過程中進行不文明或違法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吸菸、喝酒、吐痰或其他干擾車主駕駛等行為),因乘客原因致使車主、其他乘客或人員受傷、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其他損失的,違約的乘客應自行賠償受損方;
2.4 乘客使用線下支付方式向車主支付雙方約定的出行分攤費用,乘客有權拒絕車主支付額外費用的要求。
2.5 乘客不得攜帶危險品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攜帶的物品搭乘車主的車輛,否則車主有權拒絕乘客共乘;
2.6 除乘客提前說明共乘乘客不只一人的情形外,乘客應保證僅有乘客本人與車主共乘,否則車主有權拒絕其他人員進入或搭乘車輛;
2.7 除與車主協商一致外,乘客不得在未乘坐車輛的情況下,委託車主單獨運送物品,且本公司不建議乘客利用順風車平臺服務運送物品。如乘客堅持委託車主運送物品,則該委託為乘客與車主之間的私人行為,與本公司無涉,且本公司無法保證該物品在運送中,不會由於車主或第三方的原因而導致毀損或滅失。本公司對於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及/或損失,均不做任何擔保或承擔任何責任。在乘客未乘坐車輛而單獨委託車主運送物品的情況下,車主有權拒絕運送並取消行程;
2.8 乘客理解並接受,車主是基於好意施惠的人際互助關係提供共乘服務,在共乘過程中出現的分歧,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
2.9 若乘客為未滿二十歲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於乘客的法定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用戶協議及其後修改變更後之所有內容後,乘客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順風車平臺。當乘客使用或繼續使用順風車平臺時,即表示乘客的法定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用戶協議及其後修改變更的所有內容。
2.10 除本用戶協議的規定外,乘客在使用順風車平臺的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遵守台灣當地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與商標法,及刑法中對個人安全與隱私的相關限制與規定;(2)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順風車平臺;(3)不得利用順風車平臺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於本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不得攻擊或損害順風車平臺的營運;及(4)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順風車平臺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2.11 乘客完成順風車平臺的註冊程序後,將收到一組帳號及密碼,乘客應維持其機密與安全。如乘客的上述帳號或密碼遭到盜用或有其他安全問題發生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2.12 乘客瞭解並同意於順風車平臺所使用之帳號不可轉讓,且該帳號相關權利於乘客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時即立刻終止,本公司並無繼續維持或保存該帳號及其內容之義務。

第三條 順風車車主的權利義務
3.1 車主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應真實、準確、完整,本公司在任何時候都有權驗證車主所提供的資訊。由於車主提供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所導致的任何責任或損失,應由車主獨立承擔;
3.2 車主透過順風車平臺提供乘客順風車服務,所使用車輛之車齡(自出廠年份起算)須在15年以下,且應是7人座以下之小客車;
3.3 車主應合法擁有駕駛車輛的使用權,負責監督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並保證車輛行駛安全、行駛手續的合法性、有效性;
3.4 車主有權對本公司通過資訊匹配向其推送的共乘需求進行選擇,自願與乘客達成共乘;
3.5 車主一旦確認接受共乘需求,即應按照訂單要求的時間,到達訂單指定的共乘起始地點。如因車主原因無法進行共乘,車主應通知乘客,主動取消訂單,並支付相應補償;
3.6 若乘客在不共乘的情況下,交付、托運或要求車主運送任何物品,車主有權拒絕並可無責取消訂單;
3.7 車主在共乘過程中應盡合理努力和注意保證乘客在共乘過程中的安全,並安全將乘客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路線送達目的地,如果由於車主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吸菸、酒駕、疲勞駕駛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造成行駛過程中的安全事故,車主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8 車主理解並接受,共乘費用的分擔可通過線下方式進行結算,車主不得向乘客要求雙方原約定費用以外的任何財物;
3.9 車主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及當地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或進行非法營運;
3.10 車主不得在未經提示和徵得乘客同意的情況下,對車輛內或乘客錄製視聽資料。如本公司發現車主有未經對方同意對車內錄音、錄影的行為,有權停止為車主提供順風車平臺服務,由於車主私自對車內錄影或將錄影內容對外傳播導致的侵權行為,車主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11 車主可在出行過程中選擇本公司透過順風車平臺提供的導航路線,亦可根據實際的出行情況自行設定合理的駕駛路線。無論車主是否使用本公司透過順風車平臺提供的導航服務,在出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道路通行費用或橋樑通行費用,應由車主依其與乘客的約定共同分擔;
3.12 車主不得轉讓本用戶協議中的任何權利及義務予第三人。
3.13 若車主為未滿二十歲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於車主的法定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用戶協議及其後修改變更後之所有內容後,車主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順風車平臺。當車主使用或繼續使用順風車平臺時,即表示車主的法定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用戶協議及其後修改變更的所有內容。
3.14 除本用戶協議的規外,車主在使用順風車平臺的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遵守台灣當地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與商標法,及刑法中對個人安全與隱私的相關限制與規定;(2)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順風車平臺;(3)不得利用順風車平臺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於本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不得攻擊或損害順風車平臺的營運;及(4)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順風車平臺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3.15 車主完成順風車平臺的註冊程序後,將收到一組帳號及密碼,車主應維持其機密與安全。如車主的上述帳號或密碼遭到盜用或有其他安全問題發生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3.16 車主瞭解並同意於順風車平臺所使用之帳號不可轉讓,且該帳號相關權利於車主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時即立刻終止,本公司並無繼續維持或保存該帳號及其內容之義務。
第四條 本公司的權利義務
4.1 本公司免費提供用戶發佈或接受共乘資訊並與資訊平臺即時連接的終端設備中的應用程式,並在資訊平臺的變更、更新、優化後,及時通知或協助車主免費更新終端設備中的應用程式;
4.2 本公司在收到乘客發送的共乘需求後,根據資料匹配,將乘客的共乘需求送給與乘客有相似出行路線的順風車車主,並及時將訂單達成情況回覆給乘客。本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努力,幫助乘客與順風車車主達成共乘。不過,這受制於乘客的出行路線是否能夠與起始地點附近的順風車車主的出行路線相匹配,故本公司不擔保車主與乘客的共乘需求必能媒合成功;
4.3 為更好的向順風車平臺使用者提供服務,在一方需求與另一方供給不能匹配時,本公司可能將該共用資訊傳輸至合作的第三方網路服務平臺,並按照順風車平臺的規則完成發起方的資訊撮合,在此過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必要資訊在不同平臺中的共用與使用,本公司將監督合作平臺以不低於順風車平臺資訊安全和用戶資訊保護制度的標準,使用和維護從順風車平臺獲取的資料;
4.4 本公司盡力向車主提供真實、完整、準確、且與車主出行行程匹配的共乘資訊。在本公司向車主推送相應行程後,乘客又臨時變更、取消訂單的情況下,本公司應及時通知車主;
4.5 本公司向車主和乘客提供共乘資訊,並提示雙方確認的上車時間、地點,車主和乘客可根據實際路況協商、調整上車時間、地點。由於乘客搭乘車主的順路車輛屬於民事互助行為,由於路況或車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時間的確定性無法保證,乘客可在行程開始前與車主確認行程,如由於路況或其他原因導致車主無法及時完成共乘行程,乘客可儘快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完成出行。鑒於順風車出行方式乘客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車主的出行行程及時間,對於時間較為緊迫的出行需求,本公司建議乘客優先選擇其他交通方式或者提前準備其他出行方式,避免由於車主行程的不確定性給乘客出行帶來的影響;
4.6 本公司禁止車主或乘客在未經提示和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在車內或行程中進行錄音、錄影。在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錄音、錄影內容僅能作為記錄共乘過程的證明予以短期留存,不得通過網路傳輸、線下複製等任何方式進行傳播,不得將錄音、錄影的內容通過網路進行直播;
4.7 雖有前款規定,雙方同意,本公司無法保證其所提供的資訊中沒有任何錯誤、缺陷、惡意軟體或病毒。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順風車平臺導致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此類損害是由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此外,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順風車平臺的電子通信手段導致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電子通信傳達失敗或延時、第三方或用於電子通信的電腦程式對電子通信的攔截或操縱,以及病毒傳輸導致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8 本公司受理用戶的投訴,並聯繫共乘訂單的其他乘客或車主對投訴進行調查核實。若乘客對共乘車主進行投訴,在爭議得到合理解決前,本公司有權暫時禁止受投訴車主通過順風車平臺提供共乘服務;若車主對共乘乘客進行投訴,在爭議得到合理解決前,本公司有權暫時禁止受投訴乘客使用順風車平臺的服務。
4.9 於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隨時暫停、中斷或終止順風車平臺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對於用戶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對於順風車平臺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升級維護時;(2)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造成的服務停止或中斷;(3)用戶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用戶協議之情形;或(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停止或中斷。
4.10 本公司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亦不保證以下事項:
(1)順風車平臺將符合用戶的需求;(2)順風車平臺不受干擾、可及時提供服務或免於出錯;及(3)用戶經由順風車平臺取得之任何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用戶的期望。用戶自順風車平臺或經由順風車平臺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公司的明示或默示保證。
4.11 順風車平臺上的建議價格、交易資訊、評價資訊,均僅供參考,用戶於使用順風車平臺服務時,應本於獨立判斷後作出交易決策,用戶就順風車平臺服務所涉相關資料之正確性或可信性,應自行判斷、評估並自負風險。
4.12 鑑於網路傳輸之特性,本公司無法保證所有透過順風車平臺所進行交易之準確性、及時性,本公司亦不擔保均可及時提供順風車平臺服務、順風車平臺服務不受干擾或安全可靠免於出錯。
4.13 用戶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得因各種考量(包含但不限於用戶一定期間未使用順風車平臺、法院或政府機關之命令、依用戶的請求、順風車平臺服務內容發生實質變更或無法預期的技術或安全問題、用戶有詐欺或違法之行為,或本公司認為用戶已違反本用戶協議之任一規定)而逕自終止用戶的帳號、密碼。若用戶遭本公司終止提供任何服務,本公司對用戶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五條 收費方式
5.1 本公司為提高車主與乘客之間的資訊撮合效率,在資訊系統中設置有建議的共乘費用分擔方式供車主與乘客參考,該費用標準根據各地實際出行成本的區別有所不同。該費用為資訊系統根據以往使用者共乘需求撮合成功率統計及該區域一定期間內的資訊數量匹配程度自動生成,僅是作為推薦用戶使用的建議費率,實際費率仍應由車主與乘客共同協商確定,即實際上車主與乘客可低於該建議費率標準完成出行成本的分擔,並可通過線下多退少補的方式完成雙方的共用互助民事行為。因本公司並無任何法令依據能夠強制約束車主與乘客間的私下行為,為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建議參與共乘之車主與乘客,務必在共乘前清楚溝通、協調出行成本的分擔方式。
5.2 乘客應通過線下支付方式,支付共乘費用給車主,本公司提供順風車平臺服務純屬公益性質,在該筆費用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投訴處置規則
6.1 如乘客與車主產生糾紛,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無法協商一致的,可向本公司投訴。
6.2 因用戶的行為使本公司遭受任何損失的,本公司有權向用戶要求全額賠償。
第七條 第三方程式/網站之連結
7.1 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協力廠商可能提供其他程式或網路資源之連結,用戶將可能因此連結至其他業者所經營之程式或網站,惟本公司與該等業者並無任何關係。該等程式或網站上之商標權及其他權利仍歸相關權利人所有,本公司並未取得或授權用戶使用該等權利。
7.2 其他業者經營之程式或網站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非屬本公司所控制或負責之範圍,本公司亦不擔保該等程式或網站內容的正確性、即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及完整性。
7.3 用戶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毋須為用戶連結至其他程式或網站所生之任何損害,負擔賠償責任;本公司隨時得與其他公司、廠商等第三人(下稱「內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內容供本公司刊登,本公司於刊登時將註明內容提供者,為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審查或修改,亦不對該等內容負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智慧財產權
8.1 本公司所提供之資訊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網站規劃與安排等)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他授權人所有,非經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任何人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佈、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以其他相似之方式使用之,如有違反,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或損失,本公司有權向違約者請求賠償或補償。
8.2 本公司行銷、宣傳順風車平臺時,就順風車平臺服務相關之商品、服務名稱、圖樣等(下稱「本服務商標」),依其註冊或使用的狀態,受台灣當地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護,未經本公司事前以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商標。
第九條 個人資料的利用
關於本公司利用用戶個人資料的範圍及方式,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政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用戶協議中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且該事件足以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用戶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政策變化、電腦病毒、駭客攻擊或電信機構服務中斷。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中止履行本用戶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並且無需為此承擔違約責任。但該方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防止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及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11.1 如果用戶有以下行為,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用戶協議並立即生效(即禁止您使用順風車平臺及相應服務):
a.違反本用戶協議中的任何條款;
b.經技術判定濫用順風車平臺服務或損害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c.因政策變化、行業限制、經營調整,而使本用戶協議相關義務不能履行。
本公司沒有義務提前通知擬終止本用戶協議,但將按照本用戶協議發出相關通知。
11.2 用戶有權隨時通過刪除其智慧型手機上安裝的順風車平臺程式來終止本用戶協議。用戶也可以隨時按照順風車平臺上的說明註銷帳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用戶協議的準據法為台灣當地法律。關於本用戶協議的違約、終止、履行、解釋、有效性,或者使用順風車平臺所產生的或與其相關的任何衝突、賠償或糾紛,均應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因業務變化或調整,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用戶協議之條款,您應經常訪問本頁面以瞭解最新的條款;同時,基於市場變化或業務調整,本公司享有更改、暫停或中斷服務或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功能、資料庫或內容的可用性)的權利。當您開始使用順風車平臺或於本用戶協議有任何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順風車平臺,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若您無法遵守、不同意用戶協議的內容,或您所在地區法令排除用戶協議內容的一部或全部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順風車平臺。
13.2 您於完成順風車平臺之註冊及登入流程而成為用戶時,您除須遵守用戶協議所有規定外,並應遵守本公司對於用戶的其他相關規定,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經常確認用戶協議的最新公告內容。
13.3 用戶協議的變更及其他依台灣當地相關法令規定須為通知之事項,本公司得以電子郵件、一般信件、簡訊、多媒體簡訊、文字訊息,張貼於順風車平臺或以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用戶,惟若用戶違反用戶協議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順風車平臺服務內容時,用戶將不會收到前述通知。
13.4 當用戶經由本公司授權的方式使用順風車平臺相關服務時,即視為已同意本公司傳送予用戶的任何通知均已送達。
13.5 本用戶協議中各條款標題僅供參考之用,不影響各該條款的解釋。